县扶贫办五项措施推进“红色股份”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的漭水镇联福村开展试点工作,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目标,以整合产业扶贫项目为载体,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力争实现扶贫开发和基层党建工作“双推进”。二是强化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试点镇村对“红色股份”试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与镇村人员座谈,探讨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广泛交流建立“红色股份”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途径,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对“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指导谋划,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以冬桃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标,按照发展林上经济与林下经济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漭水镇和联福村制定“红色股份”试点初步实施方案。四是精心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工作。按照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渠道不变、监管主体不变,投入到村且能转化为集体资产的项目和资金可作为红色股本的要求,将2014年产业扶贫850亩冬桃种植项目资金51万元整合为联福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发展资金,冬桃种植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社员,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在确保本部门项目整合的基础上,市县扶贫办积极协调县水利局,补助3万元资金用于发展“红色股份”。截至目前,联福村正筹备成立联福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并与恒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初步达成合作意向,预计联福村“红色股份”投入运营后,前5年将每年产生集体收益1万元,5年后每年将产生集体收益2万元以上。五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风险防范。“红色股份”的股本及集体资产属联福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所有,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和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当、积累共用的原则与恒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集体收益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支配,主要用于兴办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活动、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等,所有资金必须管理规范,严格使用,公开接受村民监督,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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