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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五强化”抓实新农村指导员管理

发布日期:2014-06-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强化职责任务,增强驻村指导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指导员下派前,通过召开培训会议、印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手册等方式,就指导员下派后要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明确了指导员的职责任务。二是强化管理主体,发挥乡镇党委的积极作用。要求各乡镇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纳入乡村干部管理,随时了解掌握指导员的思想动态、在岗履职情况;采取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下村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指导员抓住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顺利开展工作;经常关心和了解指导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妥善安排好指导员的生活,使指导员安心驻村。三是强化派出单位职责,发挥后盾支持作用。要求派出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力所能及为指导员搭建工作平台,帮助协调项目资金,让指导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定期看望驻村指导员 ,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确保他们安心工作;严格执行指导员管理办法,不擅自抽调指导员回单位工作,确保驻村时间。四是强化工作制度,保障指导员驻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搞好指导员驻村工作,制定了指导员教育培训、工作例会、工作汇报、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和工作台账等制度,使指导员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和制度落实。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县委新农队办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对指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驻村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指导员给予表彰,对无所事事、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指导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县新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