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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强化馆藏档案数字化保密管理

发布日期:2013-09-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县档案局在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法》、《国家保密法》等的各项规定,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档案保密管理。

一是对加工场地进行视频监控,不留死角;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核实,复印并存档;三是聘请国家保密局工作人员对数字化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四是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监管;五是要求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把手机、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照相设备和水、食物等带进加工场地;六是在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时,数字化加工负责人、县国家保密局相关工作人员检查服务公司所用设备,清除设备中的信息并作安全技术处理,同时将公司使用过的硬盘及笔记本电脑移交档案局保管。(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