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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是我县2013年开展的清理整治非法加工木炭、野生树木移植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即林业“三项清理整治”行动之一,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昌宁县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清理整治的范围、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成立了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认真开展排查及清理整治工作。历时两个多月,出动人员415人,车辆172台次,共清理各类木材经营加工场所95户,清查出无证经营加工木材3户、超范围加工经营3户、一证多厂2户、挂靠经营2户、无工商营业执照7户、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11户。本着“教育从严、处罚从宽”的原则,进行了拆除加工机械和厂房、责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缔加工经营场所等处置规范工作。对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长效机制加以监管,确保了全县木材加工经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