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正文

我县实行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县新农办积极推进指导员管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布置制度、工作承诺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巡视督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表彰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各工作队及指导员驻村时间、履职尽责、遵守纪律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的管理。对照新农村试点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每月组织督查组深入试点建设村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迟缓或问题较多的乡(镇)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未按规划项目内容及标准实施建设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试点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