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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庭审网络直播 昌宁法院走进“互联网+”新时代

发布日期:2017-02-27 浏览: 作者:县人民法院 来源: 打印正文

2月23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并对此案进行同步网络直播。   

此次庭审网络直播,是昌宁县人民法院在新浪微博、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庭审直播的第一案。昌宁法院此次以网络直播形式展现庭审全过程,既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同时,此次案件直播,也是昌宁县人民法院不断适应司法改革“新常态”,创新司法公开和社会监督模式,让昌宁法院进入阳光司法新模式,使昌宁法院庭审走进“互联网+”新时代。   

此次庭审直播案件,是昌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昌宁法院选择此案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使提供商品和服务等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更加注重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能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庭审直播案件,独任法官严格掌控程序、轻松驾驭庭审、缜密分析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为全院法官紧跟司法改革步伐,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原则树立了模范。   

下一步,昌宁法院将继续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重要法治宣传和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和网络直播,进一步创新司法公开方式,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