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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开展“守护神”2号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 作者:高雪燕 杨冬菊 来源: 打印正文

1月15日晚,县林业局组织林政稽查队员、森林公安民警和协警,集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突击行动,进一步巩固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2号行动战果,为群众平安过春节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为巩固全县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涉林行业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物流业、餐饮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涉林行业场所进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的重点包括利用物流业、餐饮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工艺品店等开展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移植野生树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捕猎、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林区种毒、贩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集中时间和力量,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对非法经营生产的采伐场、采石场、采矿场、苗圃及非法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加工厂、饭店、酒楼、花鸟市场、集贸市场认真进行清理,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201人(次),协勤98人(次),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48人(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10人(次),清理排查各类采石、采砂等矿山119个,排查木材、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109处,检查重点林区65处,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8起,其中刑事案件12起,林政案件66起,责令停业矿山49个,恢复林地294.9063亩,收缴木材计原木材积48.266立方米,野生动物死体1只,野生树木12株,换回直接经济损失122566.46元。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震慑了违法犯罪。  

此次行动是在开展“守护神”2号行动常规工作的同时,对全县的木材集散地县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重点针对盗伐、滥伐、无证运输、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行动当晚,共出动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在城市面山、县城周边交通要道流动设卡查缉,对木材流通领域进行突击专项整治,共检查车辆140多车次,查获木材5车、野生树木3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