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手机变成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提醒的“小警钟”
9月8日,昌宁县近70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到县纪委监察局廉政短信提醒:“各位领导,中秋、国庆将至,请严守‘10个严禁纪律’,即:严禁收送‘红包’;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赌酒和赌博。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问题的,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这是昌宁县纪委每逢重要节点以廉政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成为常态的一个缩影,也是该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整治,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据了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手机报短信平台覆盖面广、传播快捷的优势,每逢重要节点,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提醒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让廉洁纪律入心入脑。仅2015年至今,就向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500多条,做到“短信一条,提醒一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真正让党员干部的手机变成了纪律规矩提醒的“小警钟”。(杨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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