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严肃纪律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今年以来,昌宁县域内降水比往年较大增加,防汛工作压力较大,为确保安全度汛,有效处置洪涝预警及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昌宁县水务局党委、局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防汛工作中严肃各项纪律,抓实督查问责,真正把纪律在防汛工作中挺起来,筑牢了又一防线。
一是严肃组织纪律。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认真做好省市防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的信息传递工作。
二是严肃值班纪律。要求防汛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防汛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将防汛值班电话转接或打私人电话;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做好灾情水情收集,主动与相关部门及乡镇联系;值班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所有党员干部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是严肃信息报送纪律。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水库加强信息及时报送工作,对灾情、工程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昌宁县防洪抗旱指挥部;对发生的重大险情、灾情,随时专题上报。
四是严肃监督检查。水务局纪委在工作中加大对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值带班人员在岗情况、灾情水情报送情况等,为防汛抗灾、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五是严肃追究问责。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对违反有关工作行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问责。
严肃的执纪方能保障工作的成效,2016年1月1日至8月16日,昌宁县总降水量达910.9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34.7毫米,比前年同期偏多274.0毫米,洪涝灾害频发,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奋斗在全县山山寨寨灾害处置点上,为全县防灾救灾工作挥洒着汗水,守卫着洪涝灾害隐患的第一防线。(穆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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