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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纪委用好《问责条例》唤醒责任意识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连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联系实际、深研细学,抓好落实、见诸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 

学深悟透精神。坚持通过以上率下带头学、辅导报告广泛学、营造宣传声势引导学等措施,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掀起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坚持通过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有层次、有重点、有节奏的学习宣传,吃透《问责条例》的精髓要义。7月1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君辉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上讲了内容、作了辅导、提了要求。  

层层落实责任。昌宁县纪委监察局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列为近期巡察、督查考核、专项纪律检查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贯彻学习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显著、责任不落实的,及时打招呼、早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具体、到岗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做深做细中落实责任要求,在抓严抓实中强化震慑效应。  

较真叫板到底。以《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集中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勇于铁面问责,敢于监督执纪,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