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五个强化”确保林场汛期安全
随着汛期的到来,为抓实林区安全生产工作,昌宁县林业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对下属十个林场采取“五个强化”抓实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和应急抢险业务培训等各项制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素质。不断提高职工执法能力,提高林场干部职工及家属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安全事故能力。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开展“平安林区”建设,重点强化行政执法安全,对护林点、瞭望台、检查站、涵洞、林区道路等重点区域进行汛期重点防范。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林场属地监管责任。由林场场长负总责,确保林区周边群众及林场职工的汛期安全,林区资源稳定。
四是强化隐患治理。对各林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质量,实施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问责力度。县林业局纪委对各林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为官不为”责任追究进行督促检查,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通过上述措施的逐项落实,排出和消除了大批安全隐患,提高了林场防灾、逃灾、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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