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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财务审计“对症施治”管住村级“糊涂账”
一是查办案件解决“无戒在胸”问题。加大对审计移送的村级财务违纪违规线索审查力度,立案查处10件11人,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二是加强领导解决“无力监管”问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对村组财务实行三年一次全面审计,一年一次抽查审计。三是强化责任解决“无人监督”问题。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以“四议两公开”为载体,发挥群众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四是完善制度解决“无章可循”问题。出台《昌宁县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小组财务乡镇代管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监督制度(试行)》等制度,解决乡镇村级财务监管缺乏刚性约束问题。五是加强培训解决“无技傍身”问题。累计培训村“两委”负责人、村报账员、村财乡管办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916人次,提升村级财务监管的能力水平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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