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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系统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2月19日,昌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县第三中学召开。县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正良,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超到会指导,并在会上通报了教育系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深刻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和希望。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志刚,全面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5年,全县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明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与广大教师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所处的新常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面对的新要求,保持政治敏锐,保持政治定力,要在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落实责任、率先垂范上强化共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在“修身用权”、“遵规守纪”、“关键节点”上率先垂范,做一个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的“明白人”,为人清正、作风朴实的“干净人”,重规守矩、慎独慎微的“规矩人”,忠诚履责、恪尽职守的“实干人”,为全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上,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志刚和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鲁开发分别与37所法人学校负责人签订了《党建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余彪 罗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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