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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为传统村落配置432件消防器材装备

发布日期:2016-01-2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1月26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在消防大队举行昌宁县传统村落消防器材装备配发仪式。昌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赵立彬,公安局党委、警令部主任李光程,消防大队杨善兴教导员、任坚大队长和10个乡镇的消防分管领导、涉及传统村落的村主任、传统村落村民小组长参加了配发仪式。  

仪式上,赵立彬副县长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农村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对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建设指出:做好传统村落的消防工作,是对人民的负责,是对历史的负责,是对文化传承的负责,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四位一体的火灾防范体系,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提升传统村落抗御火灾的能力。  

最后,大队官兵对参会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确保志愿消防队队员尽快熟悉并掌握消防器材装备操作使用方法。  

此次发放仪式,昌宁县人民政府为12个传统村落配发手台机动泵12台、灭火防护服60套、消防头盔60顶、灭火防护鞋60双、消防腰带60条、腰斧60把、水带96盘、水枪24支、农村消防安全宣传牌228块,价值21.96万元。此次消防器材的发放,将极大地提高农村扑救预防火灾的能力。(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