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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打好控辍保学组合拳 义务教育学生一个都不少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 作者:昌教宣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地处保山、大理、临沧三州市结合部,是集民族、山区、贫困“三位一体”的山区农业县,全县35.09万人口中,贫困人口87326人。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45所,学生34944人。受地理条件影响,居住人口分散,学校点多面广,办学条件薄弱,控辍保学压力大。近年来,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通过健全体系、压实责任,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促进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升。

健全动态监管网络,确保学生信息“一册通”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核实,规范学生信息管理,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乡镇、乡镇领导和乡镇直单位包村、县级督学包责任区片、县教育局一级班子包片、局机关股室和校长包校、教师包生工作包保制,辍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控辍保学“双线六长”责任制、控辍台账销号制、辍学及时报告制、控辍专项督导制、控辍保学考核问责制等“七项制度”,确保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少。

问题导向施策,确保适龄儿童“能上学”

昌宁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生一案、一户一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特殊群体进行教学帮扶。一是因残辍学但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牵头,其他学校配合,确定特殊教育兼职教师,统一征订特殊教育教材,制定送教方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二是散失学习能力的,经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休学手续。三是厌学或外出打工经劝返确不能返校的,执行教师“1对1或1对2”联系制度,运用微课形式开展远程教学服务,按照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一周一次作业,一月进行一次检测。四是少数特少民族因早婚失学和在县内短期走读学生由科任教师包干,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一月一次检测,并按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学业后与在校生同等条件发放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五是对留守儿童实施关爱行动。全县所有完小以上学校都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开通了网络和爱心电话,定期让孩子与在外打工父母交流。

城乡学校同步建设,确保适龄儿童“进得来”

按照“建好学校、教好学生、过好日子”工作思路,坚持“需增则增、宜并则并、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以“安全、适用、够用、节省、适度超前”为前提,建优村级完小、建好必要办学点、建强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2017年,投资5.48亿元,实施了全面改薄、学前教育、浦发、国开行等项目,64个浦发基金项目,项目开工率100%,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投资703万元启动了信息化建设工程。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特大班额全面消除,大班额逐年减少,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创造了良好条件。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确保适龄儿童“留得住”

全县各中小学校坚持抓活动提效率,让广大师生“走出课堂、走进操场、走上舞台、走向大自然”。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学生喜爱的计算机、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实施了特色文化进校园,茶文化、永子文化进校园活动得到推广普及。同时,依托乡村少年宫,组建围棋兴趣小组,普及围棋运动。地方民族文化也成为校园“大课间”活动的重要内容,彝族的“左脚舞”,苗族的“打歌”,傣族的傣族舞遍及各学校,让学生在优秀的校园文化中得到浸润和陶冶。同时,严格控制学生课后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决打击校园欺凌,营造和谐校园,确保学生“留得住”。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适龄儿童“学得好”

稳步推进昌宁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意见一办法”,制订了《昌宁县普通高中学校常规管理办法》等7文件,优化了22个县级骨干教研组成员,构建县教研室、学校教科室、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四级教研网络。完成市级研究课题19个,全面推行“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发挥6个教研基地骨干教研组作用,城区优质资源学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帮扶率达100%。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避免单纯以分数和升学率排名单一评价学生和学校的不良倾向。避免学困生辍学,保障“学得好”。

建立协同帮扶机制,确保困境儿童“有关爱”

昌宁县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工作体系,把留守儿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加强贫困学生的资助管理,完善资助帮扶体系,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2017年,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8303人资金846.68万元;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9115人资金698.96万元,2017年爱心企业、社会人士开展捐资助学资金达163.4万元。同时,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在城市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做到“一人一案” ,努力实现全纳教育。做到“有关爱”,避免困境学生辍学。

2016年昌宁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99.92%,辍学率为0.14%;初中毛入学率达125.03%,巩固率99.8%,辍学率为0.35%,九年义务教育巩达到96.41%,位居云南省47个二类县前列。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因贫辍学现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人人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顺利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