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医保局对执行DRGs付费制度的定点医院开展半年考核工作
7月25日至27日,昌宁县医保局对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天和医院开展付费制度半年考核及定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DRGs付费制度相关要求及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疾病诊断、过度用药、检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等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在院患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对已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确认其住院信息,确认患者是否在未知情况下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项目,是否存在医保目录内药品、材料让患者自费到门诊购买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升级诊断、未向患者提供日费用清单、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医保局将扣回相关的医疗违规费用。
在下步工作中,县医保局要求医院对于患者的病情要做好详细的病程记录,病人住院期间离开医院,要有主管医生的假条,对于小病大治、恶意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