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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将发放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 作者:李光丽 辉映青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昌宁县下拨了2016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03.6万元,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按照在校生人数比例,把助学金发放到三所完全中学的580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手中,以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和生活问题。 

助学金发放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制定各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助学金通过受助学生办理的银行储蓄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卡中。此次助学金将分等级进行发放,其中,一等助学金166人,补助标准为2500元/生.年,补助资金41.5万元;二等助学金414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补助资金62.1万元。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和“阳光工程”,昌宁县始终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努力为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接受教育开辟了色通道。截至目前,昌宁累计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481.1万元,2694名高中贫困学生受到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