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争取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136万
今年,昌宁县扶贫办努力向上争取到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1500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136万元,其中技能培训1300人,补助资金130万元;引导性培训200人,补助资金6万元。
今年培训补助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其中:技能培训补助标准由8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引导性培训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该项目将覆盖13个乡(镇),项目优先安排在当年实施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和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村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其中扶贫对象原则上不低于70%。整个项目预计9月全面启动实施,将于2015年8月底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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