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举措”有力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工作
一是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着力抓好新农村试点项目申报争取工作。通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到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9个,资金540万元;争取到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6个,资金30万元。二是科学规划,分期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在建设项目中的引领作用。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将全县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通盘考虑,坚持长期、中期和短期三个阶段相统筹,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相结合,水、电、路三配套,功能、绿化、景观三协调,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三和谐,党的建设、民主建设、社会建设三加强,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发展留有空间、建设分期实施。三是宣传引导,群众参与,营造新农村试点建设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新农村建设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重点通过开办“相约美丽乡村”电视专栏和创办《昌宁美丽乡村建设特刊》,扩大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力,让广大农民在政府引导的同时,更加自愿自觉的参与新农村建设,凸显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四是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全面加快新农村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启动新农村建设试点43个,实际完成投资4025.465万元。完成种植烤烟2300亩、泡核桃1300亩、甘蔗590亩、果蔬1320亩;铺筑水泥路29条19.65公里、弹石路3条1.8公里、砂石路1条2.6公里、入户通道改造5.75公里;农户新建住房93户,改厕、改厨、改厩342户,安装太阳能43户,改水100户,墙体粉刷131户,庭院地板硬化19户;建设垃圾池6口、活动场地1个、活动室1个;开展科技培训6期700人次。五是强化管理,重建重管,确保新农村建设成果发挥效益。建设前,按新农村试点建设村项目管理要求,对建设内容、开竣工时间、工程造价、资金补助、项目质量、项目进度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责任体系,签订责任状。建设中,项目实施乡镇明确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员,认真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做到“三安全一保证”,即施工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质量保证。建设后,项目实施村成立理事会、协调委员会等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有效推进民主管村进程以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并发挥其应有效益。 (县新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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