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让贫困群众喜上眉梢
“桑苗是免费供给,还对我们进行技术培训,建蚕房还给我们资金补助,要是没有这好的扶贫政策,我们发展蚕桑产业还真不容易。我家去年种了7亩桑树,养了7张蚕,纯收入11000元。今年已养了2张,实现纯收入3200元,至少还要养5张,预计全年养蚕可获得纯收入12000元,比去年增1000元”。漭水社区村民王德芹开心说道。
这是7月8日云南省扶贫办绩效评价抽查组对昌宁县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入户调查的一幕。
昌宁县2013年实施了扶贫贴息资金、信贷扶贫奖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扶贫安居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整村推进太阳能热水器建设、贫困村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扶贫9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共投资27573.9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85.5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7577.96万元,信贷资金82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7960.52万元。扶持农户种植粮食作物131亩,发展烤烟、香料烟、蔬菜、甘蔗等经济作物95599.50亩,蚕桑、茶叶、核桃、油茶等经济林果65385亩;养猪、牛、羊6913头(只);新建大蚕房11300平方米,改建大蚕房7600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室1325平方米;扶持龙头企业2家,直接、间接累计辐射带动了10个(镇)65个村163个村民小组9200余户34000余人增收致富,企业年利税达3385.5万元,新增季节性用工和长期用工76000个(次),增加了贫困农户的就业机会。易地转移安置120户500人,建设安居房120户10440平方米;建设安居房480户,总建筑面积46960平方米,完成全县1000套太阳能安装,培训转移劳动力2100人次,帮助部分贫困村组建设完善了用于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帮助2.24万贫困群众脱贫。
省扶贫办抽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数据资料、实地调查,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内容对昌宁县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杨永军 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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