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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乡总工会积极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发布日期:2014-07-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工资不再单单是老板说了算,劳动部门、工会等为劳动者‘撑腰’,职工与老板平等地坐在谈判桌前协商工资。”这是工人李龙说的。

工资集体协商,是昌宁县温泉乡总工会正在开展的一种工资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雇主)就职工的劳动报酬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共同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等事项,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破解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且增长缓慢的一种办法。

截至目前,温泉乡17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其中16家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达191人。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温泉乡区域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资调整机制,保障了职工和经营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广大职工与经营者共谋企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和谐局面。(刘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