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1800多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惠民生
近日,昌宁县组织发放2014年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资金1829.37万元,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33256人次。
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县财政局及时划拨201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各学校发放补助资金。全县共发放201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829.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4.68万元,省级资金731.75万元,市级资金36.59万元,县级资金146.35万元。补助资金以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和特殊学校625元/生.学期的标准发放,共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33256人次,其中:初中13274人次,小学19931人次,特殊学校51人次,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李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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