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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4-05-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使百岁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自然增长机制,对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月人均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共惠及13名百岁老人。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