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云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和《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单独两孩政策的指导意见》精神,4月29日,县人口计生局印发《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通知》对我县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一是明确了实施时间从3月28日开始,3月31日起正式受理生育申请。二是明确了申请条件,对可以申请生育“单独两孩”的对象进行了界定。三是明确了申请生育“单独两孩”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四是明确了“单独两孩”生育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五是明确了政策衔接和社会制约措施。
同时,《通知》对确保我县“单独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宣传载体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深入推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长期性、艰巨性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使政策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引导、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注重宣传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炒作。三是强化技术服务。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提供取环等终止避孕措施服务,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妇幼保健部门为相关人群提供孕产期及围产期保健服务。四是强化风险防控。针对调整生育政策的短期内可能出现的违法多生育行为抬头等情况,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群进行耐心疏导,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违法生育,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生育服务证》的,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六是强化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事项的收集分析和妥善处置,对重大信访苗头或事项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属地。(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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