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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及时下达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2014-04-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昌宁县及时下达201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829.36万元。

 

    本次补助惠及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33所中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共33256人,其中小学19931人、初中13274人、特殊教育学51人。补助范围涵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城市学校中农村户口寄宿学生、城市中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仇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