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实溪桥项目建设
2013年底,县扶贫办争取到中国扶贫基金会溪桥项目10座,其中:鸡飞乡2座,漭水镇2座,勐统镇3座,翁堵乡3座。此项目将于今年2月启动实施,8月底建造完工,预算投入资金92.54万元,其中:中国扶贫基金会援助81万元,地方政府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11.5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四个乡镇9900多名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为确保该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实项目建设。一是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县级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二是项目计划下达后,县领导小组明确要求2月20日前启动全部项目,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形成完整的报账资料。三是督促项目实施乡镇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内容、规格、质量符合建设要求,严格招投标制度,严把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关。四是在施工放线,基础验槽、桥面浇筑、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工程监理,完善痕迹资料。县领导小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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