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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六举措减轻农民负担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组织监察、农业、财政、教育四个部门,对全县13 个乡镇2013年农民负担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负担源头防控、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重点监控、目标考核等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

二是建立涉农收费“五项制度”。即: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级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三是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操作程序。坚持“统筹规划,民主决策;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防止因“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

四是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贯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兑现到位。严禁截留、挪用、代缴代扣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农村各项优惠政策真真切切落实到农民身上,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免补”资金监督管理。加大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补”政策,严禁面向农民和中小学生摊派和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六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培养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