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390多万元
近日,县民政局及时发放2013年7至12月80—99岁老年人保健补助和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192.57万元,惠及高龄老人6387人。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个高龄老人。全年共发放80—99岁老年人保健补助、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资金达395.85万元,惠及高龄老人13119人。 (鲁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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