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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

发布日期:2018-08-1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8年上半年,昌宁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增速在全省129个县区中排名69位;昌宁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比全省平均(9.2%)高0.3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9.0%)高0.5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29个县区中排名42位。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1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3元,同比增长8.4%,增幅在五县区排名第3,增幅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与全省、全市持平;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9元,同比增长9.5%,绝对值在五县区排第3名,增幅在五县区排名第1位,增幅比全国高0.7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3个百分点、比全市高0.5个百分点。

综合来看,昌宁县201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虽然较一季度有所增长,但较去年同期仍表现为回落。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较一季度增长0.6个百分点,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较一季度增长0.1个百分点,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