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棚户区改造五到位高位推动
组织保障到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组建工作班子和机构,确保棚改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有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等相关部门和田园镇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指挥长,相关县级领导和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并从相关乡镇和部门抽调74名精兵强将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搭建了坚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为棚改顺利推进提供了最基础的人力保障。
政策研究到位。认真研究上级关于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符合棚改政策和大可研要求的前提下,倒排时间进度,细化工作重点,制定了规范可行的棚改工作流程。
资金筹措到位。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保山市昌宁县片区项目总投资为7.0333亿,与云南省城乡投公司合作,向国开行融资6.3亿元。目前,先后完成了《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组织实施办法》、《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项目还款资金管理协议》等融资要件的报批和签订,7月底完成贷款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已到位安置区征地费用280万元、批准下达贷款额度2亿元(其中到位贷款资金1.8亿元)。
规划建设到位。安置区选址位于县城环北路北侧,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人流集中,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符合相关要求,内部配置民俗活动场所、生产工具用房、健身娱乐设施、地下车库、商铺等设施,从地理位置上看,安置区是县城的黄金地块。县委、县政府提出此次棚户区改造建设安置区必须彰显田园城市风貌,高品质、高质量打造具有昌宁特色的地标性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上,要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和便捷高效的生产经营条件。目前,安置区土地征收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土地征收工作和用地手续报批工作可于年底全面结束。
务实苦干到位。真作风、真实干,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求实务实抓落实、实干苦干加巧干。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所有抽调的领导干部无周末无节假日,使用白+黑,5+2模式。截至目前,共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21次,现场办公会120余次,共接待信访案件45件,343人,办结22件。(字竞春 普安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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