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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抓实“两个10万元”微企业培育

发布日期:2015-07-2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妇联以扶持妇女创业为目标,以服务妇女、帮助妇女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明确职责、学习政策、加强宣传、摸清底数、实地勘查,扎实做好“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顺利实施,县妇联高度重视,明确主席为主要责任人,指定一名副主席具体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业务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加强学习,掌握政策。通过积极参加市妇联及县工信局组织的集体业务培训以及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了解“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政府出台扶持微型企业的目的和意义,掌握项目申请条件、工作流程等工作程序。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召开乡镇妇联主席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迅速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将项目申报流程、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内容、图片等上传到妇联官方微信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该项惠民政策,激发微型企业创业激情。

认真筛选,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设立时间、行业等条件,筛选出辖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通过电话咨询、微型平台等方式,逐步掌握微型企业需要帮助的意愿,从中再进行筛选甄别,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实地勘查,具体了解。进一步加强与工信局、工商局、就业局、团委、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相关微型企业进行实地现场查验,了解其基本情况、创业计划、经营项目、规模、发展状况,实地查看经营场所、生产车间,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创业计划、实施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查,经查验合格后发放相关表册填写完整后上报县妇联。

截至目前,昌宁县妇联已完成今年“两个10万元” 微型企业培育60户任务数的现场查验工作,查验合格并已上交材料20户。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加强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现场查验情况,指导好微型企业申请材料的填报,筛选出信用品质较好、发展较稳定、带动群众就业的微型企业,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任务,为地方微型企业培育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