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监管
连日来,我县渔政管理部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重点养殖区和水产品生产、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执法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和签订责任书进行,通过对河西水库、明山水库的渔业安全生产和县城农贸市场、十字路水产品水产品销售点的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把好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在检查中,县渔政部门要求各渔业生产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拥有渔船的渔业生产企业和单位则要求他们要按照规定配备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禁止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严禁超载和酒后驾船及其他非渔和违规作业。要求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水产品进货、销售生产台账。并做好相关用药记录。目前,县渔政部门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2人次,执法车12辆次,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共签订《昌宁县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昌宁县水产品安全生产及销售责任书》86份,填写与《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4份,年审渔船2艘。通过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在全县积极营造了安全的水产品生产、消费环境,有效促进了全县渔业健康稳步发展和渔民增收。 (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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