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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车辆喜获国家财政油价补贴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3年农村客运车辆喜获国家石油价格改革提价财政补贴367.25万元。

为确保国家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兑现,构建和谐昌宁,县财政坚持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财政补贴公正、公开、透明,公示7天。坚持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 挪用补贴资金。坚持依法依规、持证经营的原则。

县财政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2013年补贴资金后,就在第一时间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到各相关部门,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经县运政所审核资质后,县林业局、交通局、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分公司,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造册,通过认真测算,对补贴标准、每个补贴对象的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实施公示。

据了解,日前全县共兑付石油价格财政补贴367.25万元,受益对象288个,涵盖了农村客运中巴车、微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澜沧江、黑惠江岛际客运、林业系统各林场。(辉树森 李文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