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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着力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日期:2013-11-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对政务服务的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廉洁高效、宽松和谐、公平有序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在征求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多方意见后,经过严格筛选、考察,确定了昌宁县红星煤矿等6家企业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联系点,同时聘任企业负责人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为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各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充分发挥信息反馈的重要职能,对行政执法部门及职能部门的服务情况,实事求是地投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社情民意,同时积极反映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各特邀监督员就部分执法部门存在重处罚轻监管、中介机构的收费太高等9个问题作了反映,为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言献策10余条。 (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