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
4月14日,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用一天时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相互交流、思想碰撞,进一步校准思想坐标、凝聚思想共识,为后续的贯彻落实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县委书记杨斌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夏红军、王飞、段从能、徐喜瑛作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学习教育始终。通过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专题研讨,进一步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在学中知敬畏、在查中剖根源、在改中见实效、在干中强担当,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里程碑意义,在产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方面展现昌宁作风、昌宁速度、昌宁担当,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绝对忠诚。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践行群众路线中,从学习开始就要思考为民服务的嵌入点,结合基层调研,充分掌握群众的所需、所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学习教育期间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全县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夯实基层政权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在各领域的执政根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作风建设的转变,不断提升全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读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