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举措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
一是做大做强民族节庆文化品牌。认真组织开展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傣族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日活动和传统体育竞技比赛,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全县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7项,传承人67名。三是加强民间艺人培养力度。举办民间艺人培训班,共开展传习培训19期1000余人,建设文化传习场所。四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宣传交流。投入专项经费成功拍摄电影《苗岭霓裳》,出版发行《昌宁苗族服饰》、《神蜘蛛》等作品。
一是做大做强民族节庆文化品牌。认真组织开展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傣族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日活动和传统体育竞技比赛,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全县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7项,传承人67名。三是加强民间艺人培养力度。举办民间艺人培训班,共开展传习培训19期1000余人,建设文化传习场所。四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宣传交流。投入专项经费成功拍摄电影《苗岭霓裳》,出版发行《昌宁苗族服饰》、《神蜘蛛》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