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举措抓实民间投资工作
一是建立公平的投资环境。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除按核准目录规定需核准的项目进行核准外,其余一律使用项目备案制,不再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尝试以“先建后验”和“容缺受理”模式,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二是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产业基金采用债权投资和“51+49”的股权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合作模式,以龙头企业为载体,支持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实现市场与政府共同推进产业经济发展。三是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制定《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招商引资暂行办法》,给予企业用水、用电、厂房出租等相关优惠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税费政策优惠,并根据投资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四是完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债券发行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奖励力度,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成功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发行债券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除执行市级奖励政策外,县级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并进行奖励。五是积极推广PPP项目实施。全县实施PPP项目6个,其中社会资本方为民间资本项目2个,总投资达17.35亿元。截至目前,我县实施民间投资项目24个,预计完成民间投资15.6亿元,同比增长32%,占完成投资的23.6%,占比提高6.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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