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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01-2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5年1月20日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茜所作的《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核心,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为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