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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会审通过231户农村宅基地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3年,田园镇拟报批农村宅基地231宗,面积26040平方米,包括耕地、未利用地、园地等,涉及10个社区137个村民小组。为切实杜绝土地报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该镇对拟上报的宗地进行集体会审。由国土与村镇规划、各社区组成会审组,镇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保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审核用地否符合城市建设和村镇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是农村户口、是否属无住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是否存在宅基地非法买卖行为等。会审以社区为单位,10宗地为一组提交集体讨论,由社区对报批户的情况作说明,会审组发表意见,最终稿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经会审,231宗拟上报用地,全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报批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全部通过上报审批。 (县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