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四项机制”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上下同心强合力
脱贫攻坚,压实责任是基础。昌宁县始终坚持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这一根本,抓牢领导示范、传导压力这一关键,筑牢问题导向、明确责任这一基础,强化考核问效、强化监督这一保障,通过建立指挥协调、问题导向、协同作战、督查评价四项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用最实的作风、最严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指挥协调机制,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组建县、乡、村指挥部,构建分级负责、分块包干、定岗定责的责任体系。
建立问题导向机制,解决“干什么”的问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建立清晰目标责任。
建立协同作战机制,解决“如何干”的问题。坚持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扎实开展“三深入”专项行动,建立县、乡、村干部协同配合机制,形成“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
建立督查评价机制,解决“干得如何”的问题。发挥督查评价“指挥棒”作用,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拧紧脱贫攻坚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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