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抓四促”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一是抓宣传,促思想观念转变。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开信、通告、倡议书,制作宣传栏、简报,张贴宣传标语,编排文艺节目,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巡回宣传、宣讲及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尚,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目前,全县共签订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殡葬改革承诺书8454份,发放告知书81472份,送达通告86406份,召开座谈会议200余场次,巡回演出殡葬改革文艺节目“殡葬改革树先锋”80场次,全县干部群众殡葬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二是抓协作,促工作合力形成。民政、公安、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殡葬市场监管和环境整治。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保持单位离退休亡故职工火化率100%。各乡镇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安排殡葬工作经费,完成村殡葬协管员队伍组建,活人墓绿化整治合格证明、节地生态安葬证明等业务指导及监管力度逐步加强。三是抓落实,促工作有序推进。整合部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打击非法丧葬活动。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碑石的行为,开展清理整顿,累计清理打碑立墓点89户,棺木加工11户。采取拆除、制止新建等措施整治活人墓、生居碑94座。开展中心城市面山及乡镇中心面山、禁葬区域已葬墓绿化整治工作,在重点区域内累计种植苗木5万余株,遮蔽坟墓8000余座。通过殡葬巡查,对在公路沿线和库区、集镇周边葬坟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四是抓服务,促管理水平提高。2017年,县财政统筹殡葬资金747.37万元,新增3辆殡葬服务专业用车,殡葬服务人员绩效管理得到加强,火化、遗体骨灰接送等服务效能全面提升。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火化1839例,其中公职人员128例、农村居民1711例。目前,全县累计减免火化成本172.27万元,发放火化一次性奖励1446例434万元,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励114人125.4万元,补助拆除生基、活人墓73冢19.5万元,补助特殊困难保证对象火化费349例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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