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
按照要求对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动态管理,坚决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10类违规施保对象,基本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截至2017年底,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由4279户4503人调整为2020户2159人,退出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2259户2344人,退出率分别达到52.8%、52%;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14616户30010人调整为7960户17637人,退出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6656户12373人,退出率分别达到45.5%、41.2%,农村低保人户比达到2.22,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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