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征兵工作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
为圆满完成我县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各级要充分认清今年征兵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征兵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应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征集任务和征集比例。根据上级的预告,今年我县新兵征集任务较去年略有减少,市征兵办赋予我县共征集新兵70人(不含女兵)。其中大学生新兵比例不低于22%,初中生新兵比例不超过8%。根据各乡(镇)人口基数、参考近年来完成征兵任务情况和今年兵员潜力,县征兵办公室对各乡(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进行了初步分配。其中:柯街镇征集新兵5人,大学生新兵2人,卡斯镇征集新兵5人,大学生新兵1人,湾甸乡征集新兵3人,大学生新兵1人,更戛乡征集新兵3人,大学生新兵1人,勐统镇征集新兵3人,大学生新兵1人,翁堵乡征集新兵3人,大学生新兵1人,大田坝乡征集新兵4人,大学生新兵1人,珠街乡征集新兵4人,大学生新兵1人,耇街乡征集新兵4人,大学生新兵1人,鸡飞乡征集新兵4人,大学生新兵1人,温泉乡征集新兵4人,大学生新兵1人,田园镇征集新兵17人,大学生新兵4人,漭水镇征集新兵5人,大学生新兵1人,上述任务均不含女兵。各单位先按照上述指标开展工作,最终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征兵命令和有关通知为准。
二是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相同学历的,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是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是征集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均应在现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高中毕业生和女青年征集应先在登录国际互联网“预征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还应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经过网上初审、预征对象确定,再根据各级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征集。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六是落实兵役登记。根据省征兵办公室要求,今年要把兵役登记作为一项硬性规定来执行,作为新兵入伍的必要条件来审查,并专门制作了《云南省公民兵役证》。各乡(镇)抓紧时间完成对年满18周岁的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凡报名应征的青年必须人人持有《兵役证》。未及时登记的各类大学生应征青年在参加体检政审时要进行补登。凡未经过登记、未持有兵役证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
七是阶段划分。今年征兵工作从6月份开始,10月底前结束,共分6个阶段。
7月20日前为筹划部署阶段。学习领会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年度征兵工作;调整充实征兵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组织征兵业务培训。原则上,各乡(镇)征兵工作会议应在7月22日前召开完毕,尽早将今年征兵有关政策向各村委会传达,将有关工作向各村委会安排部署。
8月10日前为宣传报名阶段。各级要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征兵宣传发动力度,突出抓好放假回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返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针对性宣传动员,确保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8月5日至25日为体检政审阶段。乡(镇)和县自下而上展开征兵体检和政审工作。在初检初审时,县征兵办公室将分片到一线督促指导,基层按照不少于征集任务5倍的人数推荐上站体检人员。县站在体检、政审前,要认真组织体检医生和政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体检、政审队伍要新老达配,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把关。
8月25日至9月1日为审批定兵阶段。县征兵办公室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原则,研究确定初定兵名单;召开集体定兵会,逐一审定新兵,及时公示新兵名单。
9月5日至20日为新兵交接起运阶段。新兵交接起运前,县征兵办要逐一对新兵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及时从备选人员中择优调整补充。
9月20日至10月下旬为征兵总结阶段。各级认真梳理年度征兵工作情况,汇总征兵工作数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理完善征兵工作相关资料,封存征兵工作印章。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手续。 (赵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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