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88.215万亩,2018年下达补偿资金1156.99万元,其中:直接兑现给林农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78.2万元,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249.89万元。惠及全县13乡镇33967户13591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4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9114户76456人。二是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全县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148.3万亩,管护补助资金2216.5万元,直接补助到户资金1467万元,涉及13个乡镇171251户7645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4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数27069户108276人。三是选聘生态护林员。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情况、县森林资源状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及各乡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需要,2018年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90名,涉及11个乡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乡镇6个59人,占生态护林员的66%,建档立卡贫困村33个47人,占生态护林员的52%,建档立卡贫困户90人,占生态林员的100%,2018年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已于2018年1月份全部上岗就位,真正实现了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脱贫的目标;四是实施退耕还林补偿。2018年上级下达退耕还林任务5.5万亩,我县始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人口优先、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25度以上坡耕地优先、澳洲坚果等木本油料产业新造林优先、“先建后补”地块中2011-2014年造林优先、造林树种选择经济林果优先,实施过上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块一律不准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不准参与的“五个优先和两个不准”原则实施退耕还林,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扶贫,大量生态工程资金的投入,不仅改善了昌宁县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筑牢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为全县实现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 上一篇:我县以合作社发展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 下一篇: 我县“三进服务行动”助力健康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