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为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昌宁县立足实际,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改革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稳妥推进昌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按照各级相关要求,7月1日,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措施贯彻落实到位;成立了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办公设备采购,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等汇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如实向县委编办汇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遇到的编制缺乏困难,拟定的《昌宁县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时成立了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目前已制定《昌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待市级《方案》出台后,结合市级方案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确保2021年底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
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实行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由行政复议机构“一个窗口”对外,构建科学、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