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专项资金批复,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二是严格按照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审核专项资金用款计划,符合规定的,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杜绝滞留、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不按规定使用范围开支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三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项目实施进度监测及信息反馈制度,定期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法性以及绩效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四是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五是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和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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