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班子开展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
12月10日,县委常委班子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强调,要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中,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
受县委书记苏格非委托,县委副书记范喜主持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范红玉作专题发言。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主题,分别作交流发言,各自立足岗位、工作实际,谈认识和体会,带头查找自身在严以用权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会议指出,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实质上就是“严以用权”具体化,是“严以用权”最核心的内容,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目的是为了用好权力,谋事、创业、做人是否“实”也是取决于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用手中的权力促进发展、造福于民。
会议要求,要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就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忠于人民”,把权用在“为民”上。要深入联系群众,把为民用权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行使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敢于担当”,把权用在“务实”上。要敢于用权、勇于当担,做到事不避难,遇事不推诿,担责不逃避,必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是坚持“依法用权”,把权用在“为公”上。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和法治思维,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利、公与私的关系,把权用在“为公”上,造福于民。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从严从实,以问题导向思维、强烈的责任意识,把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具体化,找准抓手,细化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工作,真正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字竟春)
- 上一篇:昌宁县开展茶园冬季管理技术培训
- 下一篇: 昌宁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