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时事快讯 >> 正文

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效果好

发布日期:2014-02-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省财政2013年安排每支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为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补助资金只能用于重点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补助,农村水、电、路、文体活动场所、卫生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补助,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补助等项目支出。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责任人制,项目责任人由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和项目所在村的指导员担任。目前,各工作队实施的项目已全面结束,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惠及13乡(镇)22个村(社区)村组道路修复、乡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村庄卫生整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补助五个方面25个项目建设点,项目总投资826.644万元,其中整合其他资金458.034万元,群众自筹238.61万元。修复村组道路11条9.75千米,补助8个文化活动场所建设3127.5平方米,建设卫生室一个150平方米,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4个。 (县新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