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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四举措提升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

发布日期:2022-10-2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推动劳动力有序输出。支持推动多样化劳务输出,充分利用沪滇、粤滇劳务协作协调机制,抓好对保山市外、云南省外的有序劳务输出,认真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并加强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其相关权益,提高稳定就业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重点帮扶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困难群众,持续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

二是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统筹各种政策性资源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其“兜底线、救急难、促增收”的作用,截至目前设置公益性岗位2788个,安置就业人员2788人,其中解决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588人,三类监测对象就业296人,其他人员904人,有效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三是壮大现代服务新行业。围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岗位要求等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创业指导等培训,做到“送教到点、送学到户、送技到人”;强化服务型行业技能培训,充分结合县域实际,鼓励发展家政、养老、幼托、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手工制作等服务产业,加强劳务协作,充分发挥城市和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

四是落实创业贷款促就业。积极推进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创业培训,引导其返乡入乡创业,落实创业贷款政策,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在县域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自主创业,并辐射带动他人积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