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变更昌宁县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批复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你单位报来的《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请求变更昌宁县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请示》(昌组请〔2020〕29号)已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昌宁县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10个项目中温泉镇温泉社区、光山村、鹿塘村、尼诺村4个饮用纯净水加工生产销售开发建设项目,变更为卡斯镇大塘、客邑、毛寨、新谷4个村集镇商铺建设项目。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变更后的请示事项,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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